因教育部要求,使用学辅经费补助款的计画,需于12月底前付款完毕,故使用该计画预算,请于114/12/26(五)前送达会计室核销,逾期将不受理。
2.需于12月结案的计画,凭证请于115年1月2日(五)前送达会计室核销,逾期将不受理。
3.其馀计画请依下列时程送达会计室核销。
| 凭证日期 | 送达会计室 |
| 114/12/01~12/19 | 115/01/02(星期五) |
| 114/12/20~12/31 | 115/01/15(星期四) |
以上若有疑问请洽会计室各承办人,谢谢配合!!
登入 会计室
| 凭证日期 | 送达会计室 |
| 114/12/01~12/19 | 115/01/02(星期五) |
| 114/12/20~12/31 | 115/01/15(星期四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