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因配合教育部要求,113年私校獎補助款計畫書需提早繳交,
故112年12月黏存單及相關憑證等紙本資料,
請依下列時程送達會計室核銷,逾期將不受理。
| 
			 憑證日期  | 
			
			 核銷日期  | 
		
| 
			 112/12/01-10  | 
			
			 112/12/15(五)前  | 
		
| 
			 112/12/11-20  | 
			
			 112/12/25(一)前  | 
		
| 
			 112/12/21-29  | 
			
			 112/12/29(五)前  | 
		
2.以上適用於任何經費來源之核銷,包含校內經費、
  高教深耕計畫、學輔經費、科技部計畫、產學合作計畫、
3.於112年12月結案的計畫,預算核銷系統將於112年12
逾期系統無法再辦理核銷。
以上若有疑問請洽會計室各承辦人,謝謝配合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