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年12月憑證核銷時間通知

1.學輔經費
因教育部要求,使用學輔經費補助款的計畫,需於12月底前付款完畢,故使用該計畫預算,請於114/12/26()前送達會計室核銷,逾期將不受理。

2.需於12月結案的計畫,憑證請於11512()前送達會計室核銷,逾期將不受理。

3.其餘計畫請依下列時程送達會計室核銷。
憑證日期 送達會計室
114/12/0112/19 115/01/02(星期五)
114/12/2012/31 115/01/15(星期四)

以上若有疑問請洽會計室各承辦人,謝謝配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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